石家庄建设局关于对有关人员持有的原“八大员证书”换发新证及证书登记的通
各有关企业和人员:
根据住建部要求和省住建厅统一安排,为配合建筑企业新资质标准实施,省住建厅准备用三年时间对有关人员持有的原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和《河北省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简称“八大员”证书)集中换发新的证书或予以重新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登记范围
1、2012年底前由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颁发的“八大员”证书都在换发登记范围(其中质检员、预算员、测量员的证书换发工作另行安排),由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在2015年换发完毕。2013年以后颁发的在有效期满前逐步换发。
2、截止到换证报名时,持证人员男不超60周岁、女不超55周岁。
二、换证类别
(一)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换发住建部新版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1、持有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岗位证书》或《河北省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2、符合住建部颁发的新《职业标准》规定的学历和职业实践年限要求(见下表)
岗位
名称 |
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
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
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 |
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 |
非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 |
施工员、机械员 |
1 |
2 |
3 |
4 |
— |
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
1 |
2 |
3 |
4 |
4 |
(二)对持有建设部颁发《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岗位证书》不符合上表规定条件的换发我省《河北省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三) 对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河北省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不符合上表规定条件的办理证书登记手续。
证书换发依照《职业标准》颁布的(专业)岗位为导向,坚持分类实施、同岗换发的原则,由于岗位细化产生子专业,持证人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自主选择新岗位。对《职业标准》未设置的原已有岗位,请对照《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换发对应表》(见附件)选择。
三、换证及登记程序
(一)、报名统计
需要换发新证书的人员需要报名登记才能进入换证登记程序。
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请登录河北住建厅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培训中心相关栏目按提示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网报成功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市建设局人事教育处进行现场审核。
a《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b持有的原“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C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D单位出具的工作实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E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F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两张
现场审核需单位统一到建设局,不接受个人申请。
3、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1月20日——2015年3月15日(春节放假期间除外)。审核地点:建设北大街8号608房间。过期不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换发新证或登记。
(二)、参加继续教育并经测试合格
建设局根据报名统计情况,分期分批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省住建厅统一测试合格后换发新证或予以登记。
咨询电话:86687957、86070029网报技术问题请咨询省住建厅培训中心,电话87903290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换发对照表
2、企业网上报名指南